邵肖锋律师亲办案例
男子以不考试办驾照为饵诈骗1万元获刑六个月
来源:邵肖锋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10-21
浏览量:482
中国法院网讯 (庄汉平) 江西省玉山县一男子财迷心窍,谎称能帮他人办理驾照骗取钱财。近日,被告人吴某被玉山县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
2013年7月23日,被告人吴某在打麻将时认识被害人周某,吴某当众谎称其有能力帮他人办理驾驶证,只需交钱,可以省去正常的学习、考试。周某闻言,正苦于自己有一辆二手面包车因无驾照而烦恼,又怕参加正常的考试通不过,于是向吴某提出帮忙办理驾照,双方约定办成一本驾照的价钱为18000元。次日,周某将此消息告诉了一位同样想办驾照的好友程某。后吴某根据周某、程某的请求,告知各自应交纳办证所需的照片,并先支付保证金5000元,事毕交清余款。

同月27日,吴某与周某、程某相约到县城原法院对面的照相馆,周某、程某各自将照片及5000元交于吴某,吴某当即一并出具了10000元的收条给周某,并承诺两个月内办妥。期满后,吴某既交不出驾照,又不退钱。后吴某为躲避周某、程某的催讨,索性更换了联系方式,趁机外出务工。周某、程某历经两年多苦苦寻找无果,无奈于2016年4月26日选择了报警,公安机关立案后采取了网上追逃。2016年8月11日,吴某驾车行驶在沈海高速公路上被连云港高速公路民警抓获。案发后,被告人吴某已如数退脏,取得了俩被害人的谅解。

一审法院认为,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,依法予以支持。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,且脏款已全数返还给被害人,未对被害人造成实际损失,可依法酌情对其从轻处罚。经社区矫正机构审前社会调查,认为其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。据此,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以上内容由邵肖锋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邵肖锋律师咨询。
邵肖锋律师主办律师
帮助过328好评数7
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356号中电信息大厦12层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邵肖锋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北京大成(石家庄)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1301*********173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河北-石家庄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356号中电信息大厦12层